据河北省劳动保障厅的消息,《河北省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暂行办法》自2008年1月实施以来,申领工作进展顺利,截至3月底,累计有5955名未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领取不同期限的失业补助金385万元,其中专科毕业生最多,达4000多人,本科毕业生有1000多人。另外,还有少数研究生申领失业补助金,但全省不超过10人。
申领者以专科毕业生居多
昨日下午,记者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就业局见到了前来咨询申领程序的吴同学。她是河北师大附属民族学院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通过同学了解到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消息后前来详细咨询的。她告诉记者,自己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每月300多元的补助金能帮自己解决点实际问题。目前的打算是参加个更专业的培训班,学点制图等操作性强的技术,为继续找工作打基础。
桥西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去年12月20日提前启动申领工作以来,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高校毕业生前来咨询、办理补助申领,3个月来,桥西区就业局已经为180人办理了申领手续。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为促进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的一项惠民政策,它的实质是“求职补贴”,是就业援助的组成部分,对求职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来源。
这项政策受到广大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的关注,正式启动3个月以来,全省已累计受理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请5955人,其中专科毕业生最多,达4000多人,本科毕业生有1000多人。另外,还有个别研究生申领失业补助金。
从各地情况看,截至3月底,石家庄市有1400多人申领补助金,保定市900多人申领,唐山市700多人,秦皇岛市500多人,这与我省高校分布情况基本吻合。
补助金申领6月底截止
据悉,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仍可继续申领。依据《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生源地为我省户籍,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按月申领,当月发放,期限最长为6个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档案,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提出申请当月起计发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