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徐州举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幸福企业表彰会议,表彰33家“徐州市模范劳动关系幸福企业”,徐州美驰车桥有限公司名列其中。徐州市总副主席刘洪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分管主席、职能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目前徐州已有60%以上计4000余家规模企业参加创建活动,并涌现出一大批创建工作典型。首批荣获徐州市幸福企业称号的33家企业,是从数百家申报企业中经集中考评,对申报企业逐一过堂,查看工资报表、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考勤记录、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等台帐资料,召开一线职工座谈会,发放无记名调查问卷,并进行职工代表测评、一线职工无记名调查等程序评定的。
创建幸福企业是对创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内涵的拓展和品质提升。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紧紧围绕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同步增长,职工有认同感;企业环境洁净优美,职工有舒适感;企业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化,职工有安全感;企业职工素质不断提升,职工有成就感;企业职工民主权利充分体现,职工有责任感;企业职工队伍稳定,职工有安稳感;企业职工文化丰富多彩,职工有愉悦感;企业社会信誉高,职工有自豪感;企业和谐发展充满生机,职工有归属感等幸福企业创建内容,致力于打造“幸福企业”,提升职工“幸福指数”。
为巩固和深化创建模范和谐企业成果,徐州市出台由徐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制定的《创建幸福企业评价标准》,标准规定企业只有自评90分以上且要通过职工幸福指数测评、85%以上的职工代表认为幸福的,方能申报市级幸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职工收入增长、企业环境优美、职业安全卫生、职工素质提升、职工民主权利、职工队伍稳定、职工文化丰富、企业社会幸福和企业和谐发展等9大项52个小项,共计100分。
会议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会议要求全市各类企业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不断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确保幸福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市各类企业中进一步深入开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做出新贡献。